对于有机废气处理是我国现在环境污染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而且VOCs有机废气的构成十分复杂,并不是只有一种气体,每一种气体都要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例如有毒废气、惰性废气等,接下来基泰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处理不同气体时的一些注意事项。
1、可燃气体
(1)可燃气体排放量大的,应当尽量选择人员少的场所,周围禁止火灾,并设置相应的灭火器、沙子和水。
(2)气瓶内可能燃烧的气体的排放,须由站在排气口旁的工作人员操作,以防止气体喷出及伤害该人。
(3)采用燃烧方式时,应安装减压阀,以控制气体的速度,使气体缓慢释放,使其在燃烧装置中充分燃烧。
2、助燃气体
(1)只有在将黏贴在容器阀或器具上的粉末、油脂及易燃物质从底部移走后,辅助气体才能处置。
(2)严禁在同一地点、附近处置燃气助燃性气体,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3)在处理助燃气体时,不应有火源,不应有可燃物质,亦不应有爆炸物质。
3、毒性气体
(1)工作人员处理有毒气体时,必须穿戴防毒面具、手套等不参与处理工作的人员等防护用品,不得进入气体处理区。
(2)少量有毒气体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在偏远地方直接排放,而控制出口的浓度应稀释至容许的排放浓度以下。
(3)用于处理有毒气体的吸收剂和吸附剂在使用前应确保其有效性。
4、惰性气体
虽然惰性气体并不危险,但大量的惰性气体积聚,会降低周围的氧气含量,从而使人窒息。
(1)在外面的适当地方卸货。
(2)如汽缸或器具是在室内,则可连接排气管,使其在室外缓慢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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